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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去税局代开发票需要哪些信息

来源: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0/10/22 16:29:02

  问:个人去税局代开发票需要哪些信息

  答:(一)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

  1、《代开发票申请表》(表格由税务机关提供,申请人填写);

  2、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单位经办人、个人(收款方)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或接受劳务服务的项目)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个人小额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入在200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除外).书面证明必须载明收款方经营行为(或劳务服务)发生的地点、货物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数量、金额以及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付款方为个人的,以签章确认).

  (二)视不同情况提供的证明资料:

  1、自产自销的免税农产品,须提供农产品产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自产自销证明"."自产自销证明"必须载明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品种、面积、数量、金额等内容.

  2、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金额较大的,每次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应提供进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知识:

  代开发票流程是什么

  现将纳税人代开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见附件);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在同一窗口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发票.

  二、各省税务机关应在本公告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为细化、更有明确指向和可操作的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办理流程公告,切实将简化优化办税流程落到实处.

  三、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所需资料,仍然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条第(五)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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