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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0/10/19 17:31:33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写电话号码,一般可以使用,但有个别地区可能会不行,建议填上.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相关知识:
答:1.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办事程序如下:受理审核:审核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2.审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的相关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增值税征收率和计算的税额是否正确,印章是否齐全,销售的货物是否为免税货物.
3.如果相关项目填写不全、不符合规定,适用税率错误、税额计算错误或存在其他疑点问题,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审核纳税人是否提供加盖银行收讫印章的税收完税凭证.
5.核准:审核无误的,根据"一单一证一票"原则,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税收完税凭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者一一对应,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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